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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哉!一瓶酒30元 开启费50元

1999-09-14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窦云峰 我有话说

近日,读者王女士打电话给本报,反映她在六里桥附近一酒楼吃海鲜时,遇到了这么一件让她气愤的事情:当王女士向服务员要餐巾纸时,服务员却说餐巾纸要一元一包。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得花钱买了几包纸。而当王女士把自带的一瓶价值仅30元的葡萄酒请服务员帮忙打开时,服务员又说,开瓶费50元。30元的酒开瓶竟要50元,王女士找来了该餐厅经理,经理说“总店有规定,不收50也得收30,我们这里不允许自带酒水”。

在接到王女士的电话后,记者拨通了该餐厅总店的电话,其餐饮部经理解释说:我们现在的海鲜是特惠价,根本不赚钱。我们的餐巾纸造价较高,所以要收费。根据餐厅规定,来这里进餐不许自带酒水,我们赚的也就是酒水钱,所以自带酒水要交开瓶费。

这笔费用到底该不该收呢?记者采访了丰台区消协的有关负责人。如果能收费,最起码也应有个‘收费公示”,这位负责人如是说。对于这种收费,物价局又有哪些规定呢?记者于是又拨通了北京市物价局收费处的电话,该处一同志说,目前对于这种情况还没有完善的法规来作处理,在进餐之前,消费者还是问明白后再吃,以免为“区区小费”弄得不痛快,而商家对于收费则应“公示”,否则,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,告他价格欺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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